
英屬維京群島稅局正式于2019年10月9日推出有關經濟實質 “規(guī)章及注釋”(舊稱 “經濟實質守則”)。如您還沒有為 貴BVI實體進行分類,則應繼此 “規(guī)章” 的出臺盡快行動。
以便您明確了解 “規(guī)章”的重要更新及其為您的企業(yè)帶來的影響,請看以下摘要:



請注意,法律實體的財務期為以下:
于2019年1月1日或以后注冊或成立的實體:
財務期于注冊或成立的日期生效,并在此生效日期的一年結束
于2019年1月1日以前注冊或成立的實體:
財務期于2019年6月30日生效(除非實體于2019年12月31日以前向英屬維爾京群島稅務局另行呈交通知書)
最后,我們必須重申英屬維爾京群島當局已明確表示實體需要提供其實質分類的具體證明。有鑒于此,如您還有待為實體進行專業(yè)的分類,我們強烈建議您立刻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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