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用燃氣灶的馬來西亞認證
2018年5月28日,馬來西亞負責(zé)電器安全與能源安全的政府部門-馬來西亞能效委員會(以下簡稱ST)頒布實施家用燃氣灶的通告,要求從2019年4月1日起,所有的家用燃氣灶必須取得ST COA和SIRIM認證,才能進口和銷售。
適用范圍
需要強制認證的家用燃氣灶具包括所有固定的臺式和嵌入式的單灶或者多灶(即接入到燃氣管道的家用灶具),最大標稱耗氣量14Kw(單灶的最大功率為5.8kw)。但不包括移動式或者工業(yè)用或者辦公用燃氣灶具。
認證標準
目前,馬來西亞認可如下兩個燃氣灶技術(shù)標準,具體如下:
馬來西亞標準 | ?MS 1513: PART 2 |
歐洲標準 | BS EN 30-1-1 |
認證管理機構(gòu)
燃氣灶的認證管理,ST委托馬來西亞第三方認證機構(gòu)SIRIM QAS執(zhí)行。
認證的流程
申請燃氣灶的ST COA,有兩種形式,一種是采用Type 5模式進行的產(chǎn)品認證,即需要SIRIM進行工廠審查,持有長期有效的證書(SIRIM PC License 或者SIRIM PCL)。再通過SIRIM證書來申請ST COA。當產(chǎn)品通過SIRIM認證并獲得ST COA準證之后,才能張貼ST-SIRIM標簽。
另外一種模式為批次認證模式,該模式不需要SIRIM進行工廠審查,但是需要向SIRIM型式試驗報告進行評估,在SIRIM的評估通過后再進行ST COA準證申請。然后每票貨到港之后申請SIRIM的驗貨,只有驗貨通過之后,才能張貼ST-SIRIM標簽,才能清關(guān)進行銷售。
認證流程如圖所示:
SIRIM產(chǎn)品證書(PCL證書)有效期為五年,但是每年需要申請年度工廠審查來維持證書的有效性。批次證書需要每票貨申請一次認證。
ST-SIRIM標簽
在取得證書后,產(chǎn)品必須張貼ST-SIRIM標簽,ST-SIRIM標簽如下圖所示。ST-SIRIM標簽必須張貼在產(chǎn)品本體上,不能張貼在包裝上。

用EN30測試報告申請批次認證
如果工廠想用EN 30-1-1標準的測試報告來申請SIRIM批次認證,報告必須體現(xiàn)產(chǎn)品的可追溯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