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歐洲議會議員以 587 票贊成、9 票反對和 20 票棄權通過了與理事會達成的一項協(xié)議(針對在歐盟銷售的所有類型電池的設計、生產和廢物管理的新規(guī)定-《新電池法》),以全面改革歐盟關于電池和廢電池

近日,歐洲議會議員以 587 票贊成、9 票反對和 20 票棄權通過了與理事會達成的一項協(xié)議(針對在歐盟銷售的所有類型電池的設計、生產和廢物管理的新規(guī)定-《新電池法》),以全面改革歐盟關于電池和廢電池的規(guī)定。 新法律考慮了該行業(yè)的技術發(fā)展和未來挑戰(zhàn),并將涵蓋從設計到報廢的整個電池生命周期。

新電池法
《新電池法》是在2020年由歐盟委員會最初提出的,意在規(guī)范在歐盟銷售的所有類型電池的整個生命周期,包括設計、生產和回收。不過此次會議通過的《新電池法》的相關協(xié)議還需要經過歐洲理事會正式批準,隨后將在歐盟官方公報上公布并生效。在《新電池法》生效后,相信包括中國電池企業(yè)在內的電池制造商在歐盟銷售電池類產品將會面臨更加嚴格的環(huán)境和生產者義務要求。

《新電池法》主要內容列舉:
l 電動汽車 (EV) 電池、輕型運輸工具 (LMT) 電池(例如電動滑板車和自行車)以及容量超過 2kWh 的可充電工業(yè)電池必須要有碳足跡聲明和標簽(強制性);
l 在電器中設計便攜式電池,使消費者自己可以輕松拆卸和更換它們;
l LMT 電池、容量超過 2 kWh 的工業(yè)電池和電動汽車電池的數字電池護照;
l 除中小企業(yè)外,所有經濟經營者都應遵守盡職調查政策;
l 更嚴格的廢物收集目標:對于便攜式電池——到 2023 年為 45%,到 2027 年為 63%,到 2030 年為 73%; 對于 LMT 電池——到 2028 年為 51%,到 2031 年為 61%;
l 從廢電池中回收材料的最低水平:鋰——到 2027 年為 50%,到 2031 年為 80%; 鈷、銅、鉛和鎳——到 2027 年達到 90%,到 2031 年達到 95%;
l 制造和消費廢物中用于新電池的最低回收含量:法規(guī)生效八年后 - 鈷為 16%,鉛為 85%,鋰為 6%,鎳為 6%; 生效 13 年后:鈷為 26%,鉛為 85%,鋰為 12%,鎳為 15%。
不久后歐洲理事會將會在歐盟官方上正式公布最新的《新電池法》要求以及具體操作措施,屆時小編也會第一時間將資訊告知各位新能源類賣家。想了解更多跨境稅務知識,電商熱點資訊記得關注萬理晴跨境公眾號!